七年一班有一个品学兼优、爱好广泛的少年——司翔天。
他勤奋好学,才思敏捷,严谨认真,对文理科都钟情至深。
他喜欢写作,灯光下流出一行行优美的文字,三次夺下全国作文一等奖的桂冠;
他喜欢运动,“足篮台乒羽”样样都爱;
他还喜欢别样的自己:台球桌上的精准一击,山顶大声的呼啸,都是他所喜爱的世界;
他喜欢音乐,六弦中悠远的民谣,黑白键的阡陌间摘得多项大奖,并跨过钢琴十级的门槛;

他喜欢艺术品,常常在小小的工作室中细心地琢磨几件乐高作品,成就了诙谐幽默、古风自然的角落。

恰同学少年,风华正茂;读破万卷书,行在万里路。